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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导报/2025 年/7 月/14 日/第 B03 版理论学术
甘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及深化路径研究
中共甘肃省委X校(甘肃行政学院) 于玉慧
民族团结事关国家稳定、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把“ 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甘肃省深刻把握并始终坚持这一“ 生命线” 原则,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地制宜,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和经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迎来新篇章。
一、甘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甘肃省获国家民委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85 个(其中示范区
56 个、示范单位 29 个),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示范区实现全覆盖,甘南州本级和所有县(市)示范区实现全覆盖。自 2012 年始,甘肃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开展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命名工作,截至目前,已命名九批共 897 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示范区 260 个、示范单位 637 个),全省 14 个市(州)示范区实现全覆盖;全省 86 个县(市、区)命名 74 个,占 86%;全省 1357 个乡镇(街道)命名 142 个,占 10%。此外,各市(州)命名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2491 个、教育基地 139 个、示范家庭 843 个。各县(市、区)命名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5243 个、教育基地 20个、示范家庭 3291 个。
二、甘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具体实践
(一)坚持科学规划引领,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
甘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由省委统一战线工作(省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定期督查调研、通报进展、分析问题、研究对策。X的十八大以来,甘肃印发了《甘肃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 3+7”(三个片区+“ 七进” 活动)工作体系,构建起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 四梁八柱”。
(二)紧紧围绕主线方向,提出“ 一廊一区一带” 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