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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治报/2025 年/7 月/8 日/第 001 版
诚信修复+活封活扣+执前治理
金凤法院以“ 执行之盾” 护航营商环境建设
本报首席记者 马涛
“ 若不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后续还可能采取纳入失信名单、追究拒执罪等惩戒措施,甚至子女将来考公参军都有可能受影响。” 近日,在刘某拖欠某建材公司 8000 余元货款案中,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其发出“ 预失信” 提示。刘某听后,主动将 8000余元货款一次性履行到位。
“ 我们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打通各环节堵点,解决好企业急愁盼难问题,努力为企业营造专心创业、 放心投资、 安心经营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7 月 7 日, 金凤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周一鸣说。
诚信修复,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 为加强信用机制正向激励,弘扬社会诚信文化,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合法权益,同时有效消除对主动履行义务当事人的不良影响,我院向你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 日前,金凤区法院民三庭向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被告潘某等人发出证明书,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这是该院立审执协调配合的一起典型案例。
与之类似,金凤区一家建筑公司在接洽一个重点项目过程中被告知存在失信记录。由于企业
日常对各种失信信息疏于管理,修复时限较为紧迫。如修复不及时,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承接资质。
“ 法官,节骨眼上能不能先解开账户,欠着的工程款后续分期偿还。” 该公司负责人和律师找到执行法官刘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