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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2025 年/6 月/26 日/第 A04 版江苏法治
邳州法院:执前督促刚柔并济
善意执行促企“ 双赢”
通讯员 陈楠 胡智文 江苏经济报记者 潘一嘉
“ 法官,第一期 1158 万元已到账!这么快资金回笼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向邳州市法院连连致谢。而另一边,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地上机器轰鸣,负责人望着热火朝天的施工现场,不禁长舒一口气: “ 若账户长期冻结导致项目停摆,再拍卖房产,企业就完了,真心感谢法官⋯⋯”
近日,邳州市法院依托“ 执前督促+执前和解” 机制,成功化解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最大程度降低了对置业公司经营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司法智慧与温度。
矛盾溯源:工程欠款引发诉讼纠纷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施工合同纠纷由来已久。因置业公司未及时结算工程款,拖欠时间较长,建设集团提起诉讼,并对该置业公司名下 30 多套商品房及银行账户进行保全。后经法院判决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质保金等款项 3000 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