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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科技报/2025 年/6 月/10 日/第 B07 版学术
法院数字化建设路径浅析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刘方园
摘要:在推进法院审判业务创新及提高司法生产力方面,数字化技术已显得尤为重要。关于数字法院的未来发展趋势,应当考虑以下几个维度: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完善线上审判体系;实现技术与制度的有机结合,推进数字法院的深层次发展;确保区块链技术在法律和合规性框架下的恰当应用。,会员享受50万+最新 公文资料,日日更新
关键词:法院数字化建设;在线诉讼规则;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技术
法院数字化建设历程分为几个阶段,包含计算机集中、网络集中、数据集中和知识集中,每个阶段皆独具特征,但又彼此交叠递进。借助于全球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各项技术在我国司法领域得以综合应用,特别是利用大数据和智能算法推动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加强应用。与此同时,区块链技术被更广泛地采纳,而大数据的利用亦趋于深入。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应在合理制度框架下,且要符合司法技术伦理规范,以确保技术应用的中立性。
一、以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数字法院在线诉讼机制
在司法实践的切实需求下,我国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定》) ,对在线诉讼的效力、适用条件、基本原则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在线诉讼活动提供了统一的规则指引。然而, 《规定》针对的是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的共通问题,但就规范性而言,内容分散且不成系统。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虽存有共性,但又自成系统,尤其在法律审判与执法环节,法官、检察官作为审理工作的关键人物,需要表现出高度的专业性,智能辅助缺乏他们在处理案件上的实际经验和习惯操作,在司法“ 核心业务” 中的整合应用存在不足。鉴于此,出于深入专业和经验化操作的考量,对不同类型诉讼如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需结合各领域审判特点构建明确特异化的在线诉讼规则。
(一)进一步增强“ 移动式” 诉讼服务效能
现阶段,超过 3500 家各级法院已经开通了中国移动微法院的小程序,利用该平台,当事人能够便捷地完成包括提起诉讼、查询案件、支付费用、参与调解、出席网络庭审在内的 29 种在线司法活动。“ 移动微法院” 不但有利于实现司法效率,而且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了便捷化、细致化、精准化的诉讼服务,减少诉讼当事人诉讼成本,使得诉讼当事人能够更加充分便捷地行使诉讼权利。在此基础之上,应该深入探讨跨区域数据整合、破除信息壁垒、推动信息化建设升级,改进电子送达的普及率,优化跨地区网上立案的覆盖面,为诉讼文书的便捷生成、送达和证据材料的提交提供更多方法和途径,完善线上证据的提交、辨识及评估其证明力的一体化方案。此外,明确在线诉讼立案及送达技术的统一规范与标准,促进网上立案、送达流程一网化,全方位推进在线司法服务的数字化深入发展。
(二)改革完善在线诉讼的审理机制
在线诉讼的内在逻辑在于利用数字化技术重新构建诉讼过程的各个环节,审理机制是最为核心的部分。在线诉讼具有便捷性、高效性、信息透明,而且不受物理位置的限制,有别于传统线下诉讼的现场性、公开性、直接言词等诉讼特点,为保证权威与安全,应以数字化技术基础为依托,持续优化线上诉讼活动中的身份核实方法、远程互动手段、司法数据传输的效率与安全保障等。此外,积极摸索融合多样化参与形式的网络审判体系,比如智能体的普及应用,通过精细化的民事案件筛选流程,对于简易且机械的诉讼活动,通过人工智能体以人机对话的方式完成,后由审判人员审核后反馈完成流程,审判人员自机械简易辅助工作解脱以及减少整体诉讼成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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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过程中,审判员反哺人工智能体,进而通过人工智能体持续经验和专业喂养,逐步扩大其应用范围,尤其在法理不深、案情简单的案件中,智能体学习和大数据技术能更好地施展其作用;参考德国的理论体系和英美的实务操作,在案件准备阶段,充分收集各方的意见,细化分解主张诉求,以增加调解及和解率,提高审判质效;参考德国、韩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等地创建的电子督促程序,结合我国案件类型化特点,全面实施电子督促程序。
(三)构建优质在线诉讼的新型执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