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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治报/2025 年/7 月/17 日/第 001 版
知责于心
担责于身
履责于行
——五台县检察院筑牢文物保护屏障
本报记者 高洁
推动孟文墓、古城遗址设立文物标识、划定文保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助力令公塔、张家庄福田寺得到全面修缮;
推动东雷下蛇神烽火台纳入文物保护范围;
……
针对记者的提问:“ 五台县人民检察院办过多少文物保护方面的实事?” 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效东思忖一番后,笑着说:“ 真数不过来。”
奋战于忻州市国家级文保单位数量排名第一的老县城, 近年来, 五台县检察院紧盯文保工作,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多措并举守护历史珍宝。
明晰思路——知责
“ 监督+协同+预防”,短短 6 个字,凝聚成五台县检察院文保工作的思路。多年来,该院坚持以公益诉讼为抓手,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严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
2021 年 6 月,五台县检察院接到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令公塔毁损线索后,立即指派干警前往调查。
“ 塔顶荒草丛生,塔刹不翼而飞,塔身多处出现裂痕⋯ ⋯ 令在场的我们深感痛心。” 初到现场的情景,令陈效东记忆犹新。那一刻,“ 修复事宜刻不容缓” 成了他和同事心照不宣的决定。
几天后,一纸关于令公塔修复和保护工作的检察建议送达相关单位。
4 个月后,相关单位克服重重困难,保质保量完成了令公塔抢险加固及修缮工程。“ 护塔行动” 雷厉风行、成效显著,离不开五台县检察院构建的“ 协同作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