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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法治报/2025 年/6 月/16 日/第 001 版
文明花开耀检徽
——甘肃省检察院成功创建“ 全国文明单位” 纪实
新甘肃· 甘肃法治报记者 何明霞 李晓云
“ 全国文明单位” 称号是我国精神文明创建领域的最高荣誉,是一项综合性荣誉称号,也是一个单位综合实力、整体形象的集中体现。5 月 23 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被授予“ 全国文明单位” 称号。
自 2021 年 1 月创建“ 全国文明单位” 以来,省检察院严格按照“ 全国文明单位” 10 项测评标准、23 项测评指标,举全院之力、集众人之智,高点定位、准点切入、重点发力、亮点提升,将文明创建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精益求精实现了创建“ 全国文明单位” 的目标,绘就了一幅检察事业与精神文明建设同频共振、互促共进的和美画卷,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检察力量。
X建引领 筑牢文明创建“ 压舱石”
走进省检察院,浓郁的文明气息扑面而来,鲜艳的五星红旗迎风飘扬,闪亮的检徽在阳光下
熠熠生辉,现代化的办公大楼庄严肃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标语随处可见。
自创建“ 全国文明单位” 以来,省检察院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狠抓关键环节,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落实措施、完成时限等,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联系抓、各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不断强化全院上下参与创建的使命感、责任感。先后召开 17 次X组会议共 30 个议题,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出台“ 第一议题” 制度,创新实施“ 一表两单三学” 促学体系,落实“ 五学联动” 制度,将“ 学、思、悟、行、效” 一体推进、一体抓实⋯⋯创建“ 全国文明单位” 以来,省检察院推动“ 关键少数” 带动“ 绝大多数”,既抓宏观安排,又抓微观落实,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理论学习体系。共组织院X组扩大会议 67 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108 次,先后举办X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X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干警大讲堂等 57 场次,组织 97 期 2000 余人次素能培训。
思想铸魂 锻造文明创建“ 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