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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纪委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带案例)
按照市委和公司X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在会前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X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围绕深入贯彻中央BXGD精神学习教育要求,开展了专题研讨。通过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并广泛征求基层X员群众意见,我紧扣会议主题,对照6个方面内容,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ZZ忠诚、提高ZZ能力方面。始终将对X忠诚作为首要ZZ品质,但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差距。
一是在ZZ领悟上融会贯通不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理解,有时更多停留在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层面,将其转化为推动公司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ZZ智慧和实践成果不彻底。在学习X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X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大部署时,满足于通读文件、记录要点,但在如何结合公司正在推进的XX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中复杂的投融资模式,前瞻性地构建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方面,思考谋划不深,行动迟缓了近两个月,未能第一时间将中央顶层设计转化为基层监督执纪的具体抓手。
二是在ZZ判断上见微知著不强。作为纪委书记,对公司业务领域的ZZ风险审查把关不严。2025年上半年,公司计划与一家民营资本合作开发XX康养文旅综合体项目,在初期的尽职调查中,我主要关注了合作方的资金实力和商业信誉,对其背后复杂的股权结构可能带来的廉洁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敏感性不强,分析研判不透,直到上级纪委提示相关行业存在“名股实债”“隐性负债”等潜在风险后,才组织力量进行二次穿透式核查,险些因ZZ判断力不足,让公司在重大项目合作中陷入被动。
三是在ZZ执行上对标对表不紧。贯彻落实X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存在“时差”和“温差”。例如,市委在2025年第三季度明确要求市属国企全面清查工程建设领域转分包乱象,我虽然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但制定的专项监督方案更多是原则性要求,对如何精准识别“阴阳合同”、虚假分包等新型违规行为,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监督指引,导致在对XX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的监督检查中,仅查出3起劳务分包不规范问题,未能深挖出背后隐藏的以包代管、层层剥利等实质性问题,监督执行的穿透力不够。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X性方面。坚持用X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但X性锤炼的自觉性和彻底性仍有欠缺。
一是在理论武装上入脑入心不足。存在“干什么学什么、用什么学什么”的实用主义倾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2025年全年,我参加X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个人自学时长超过150小时,但学习内容多集中于X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对蕴含其中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的思考不深。在一次X课辅导中,我讲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更多是逐条解读纪律戒尺,而对条例背后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对X忠诚的X性要求,阐释得不透彻,未能真正引导X员干部从思想源头上筑牢防线。
二是在精神追求上坚守砥砺不够。面对公司转型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新矛盾,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共产X人应有的那么一股子革命加拼命的强大精神支撑有所弱化。在推动公司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建设时,因涉及部门职责调整和工作流程再造,遇到了不少阻力。初期几次协调会效果不彰后,我一度产生了“等一等、放一放”的消极念头,认为时机尚不成熟,攻坚克难的劲头不强,直到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才下定决心啃下这块“硬骨头”,反映出我在复杂局面面前,坚守共产X人精神追求的韧劲不足。
三是在X性修养上知行合一不实。在X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上,有时对自己要求不严,存在“闯关”思想。在筹备本次民主生活会时,我梳理个人问题清单,起初列出的几条问题比较空泛,满足于“点到为止”,没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经过与XX书记的谈心谈话,才进一步深挖思想根源,增加了对监督执纪“宽松软”等实质性问题的检视,说明在运用X性原则修身律己、自我革命方面,还未完全做到一以贯之、言行一致。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始终告诫自己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思考不周。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上深入基层不真。虽然经常强调要走好新时代X的群众路线,但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扎实,存在“被动下访”多、“主动解题”少的问题。2025年,我牵头处理了18件关于工程质量和拆迁安置的群众信访举报,但多数是在问题已经发生、矛盾已经激化后才介入调查。对于正在建设的XX保障性住房项目,我到施工现场检查5次,但多是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与一线的建筑工人和未来的回迁户面对面交流仅有1次,未能及时了解到他们关于施工安全、材料质量的真实关切,服务群众的敏锐性和主动性不强。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坚持原则不硬。作为班子成员,能够做到在重大决策上充分发表意见,但有时存在“随大流”思想,特别是在非原则性问题上,顾及情面,不愿“唱黑脸”。这反映出我在维护组织原则、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的斗争精神上有所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