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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保护事项清单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部署,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做好<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紧扣规划引领、项目准入、能耗双控、能源转型、督察整改等核心职责,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ZZ站位,压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
我局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ZZ任务与民生工程,坚持X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协调、分管负责同志协同配合、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共同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单落实、问题整改、项目把关等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细化任务分解:对照部门生态环保事项清单,将规划编制、节能审查、清洁能源推广等任务逐项分解到岗、责任到人,明确完成时限与工作标准,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提升依法履职、精准监管能力。
二、聚焦清单任务,逐项推进工作落地见效